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附原文:
關于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陜市監通告〔2026〕21號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
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2025年,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產品為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童車、玩具、電熱暖手器、電熱毯、室內加熱器、家用清潔劑、老視成鏡、太陽鏡、眼鏡架、地漏、紙面石膏板、防爆燈具、防爆電器、非醫用口罩、礦用傳感器、錨桿、鑿巖用錐體連接中空六角形釬桿、摩托車制動蹄組件和制動襯組件、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制動軟管、非金屬密封板、不銹鋼餐廚具、日用陶瓷餐飲具、托輥、坯布、紗線、原生鎂錠、兒童口罩、礦用錨索、錨固劑、采掘機械用截齒等32種產品。共抽查檢驗了59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01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41批次,包括童車3批次、電熱暖手器3批次、電熱毯3批次、室內加熱器3批次、老視成鏡2批次、地漏1批次、紙面石膏板3批次、非醫用口罩1批次、鑿巖用錐體連接中空六角形釬桿1批次、摩托車制動蹄組件和制動襯組件8批次、汽車用制動器襯片1批次、制動軟管6批次、原生鎂錠5批次、兒童口罩1批次(詳見附件1)。
(二)跟蹤抽查情況
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不合格的1家企業,抽查檢驗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延安、漢中、安康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銷售的1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童車。在西安、寶雞、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6家企業銷售的4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座兜的座墊與靠背的角度、危險夾縫、閘把尺寸、把橫管的把套。
(三)玩具。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65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6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四)電熱暖手器。在西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20家企業銷售的3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結構。
(五)電熱毯。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25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機械強度、結構、輸入功率、非正常工作。
(六)室內加熱器。在西安、銅川、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9家企業銷售的43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
(七)家用清潔劑。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漢中、商洛、楊凌等地區流通及電商領域抽查了21家企業銷售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八)老視成鏡。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銷售的2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偏差。
(九)太陽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8家企業銷售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眼鏡架。在西安、咸陽、銅川、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銷售的38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一)地漏。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4家企業銷售的4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耐清潔劑性能。
(十二)紙面石膏板。在西安、寶雞、榆林、漢中、渭南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3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斷裂載荷。
(十三)防爆燈具。在西安、渭南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3家企業銷售的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四)防爆電器。在西安地區的生產領域抽查了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五)非醫用口罩。在西安、寶雞、銅川、渭南、安康、商洛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3家企業銷售的4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顆粒物過濾效率(非油性)、通氣阻力。
(十六)礦用傳感器。在西安地區的流通領域抽查了6家企業銷售的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七)錨桿。在咸陽、渭南、榆林、銅川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3家企業生產的2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八)鑿巖用錐體連接中空六角形釬桿。在西安地區的生產領域抽查了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硬度。
(十九)摩托車制動蹄組件和制動襯組件。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榆林、漢中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3家企業銷售的3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石棉含量、徑向壓潰壓力、摩擦性能。
(二十)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榆林、漢中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47家企業生產銷售的66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摩擦性能。
(二十一)制動軟管。在西安、寶雞、銅川、延安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2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拉伸強度、黏合強度、縮頸后內孔通過量、抗拉強度。
(二十二)非金屬密封板。在西安、寶雞、榆林、漢中等地區生產流通領域抽查了13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三)不銹鋼餐廚具。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35家企業銷售的77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四)日用陶瓷餐飲具。在西安、寶雞、延安、安康、漢中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銷售的2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五)托輥。在寶雞、渭南、銅川、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6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六)坯布。在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0家企業生產的2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七)紗線。在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八)原生鎂錠。在榆林地的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1家企業生產的28批次產品。抽查發現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Al、Mn。
(二十九)兒童口罩。在西安、寶雞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5家企業銷售的9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顆粒物過濾效率。
(三十)礦用錨索。在銅川、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7家企業生產的1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三十一)錨固劑。在咸陽、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5家企業生產的1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三十二)采掘機械用截齒。在銅川地區的生產領域抽查了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并實施跟蹤抽查和重點監管。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省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附件:1.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注:加*的項目為安全項目
附件2
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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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產品為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童車、玩具、電熱暖手器、電熱毯、室內加熱器、家用清潔劑、老視成鏡、太陽鏡、眼鏡架、地漏、紙面石膏板、防爆燈具、防爆電器、非醫用口罩、礦用傳感器、錨桿、鑿巖用錐體連接中空六角形釬桿、摩托車制動蹄組件和制動襯組件、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制動軟管、非金屬密封板、不銹鋼餐廚具、日用陶瓷餐飲具、托輥、坯布、紗線、原生鎂錠、兒童口罩、礦用錨索、錨固劑、采掘機械用截齒等32種產品。共抽查檢驗了59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015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41批次,包括童車3批次、電熱暖手器3批次、電熱毯3批次、室內加熱器3批次、老視成鏡2批次、地漏1批次、紙面石膏板3批次、非醫用口罩1批次、鑿巖用錐體連接中空六角形釬桿1批次、摩托車制動蹄組件和制動襯組件8批次、汽車用制動器襯片1批次、制動軟管6批次、原生鎂錠5批次、兒童口罩1批次(詳見附件1)。
(二)跟蹤抽查情況
本次跟蹤抽查到上次不合格的1家企業,抽查檢驗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在西安、寶雞、咸陽、渭南、延安、漢中、安康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銷售的1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童車。在西安、寶雞、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6家企業銷售的4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座兜的座墊與靠背的角度、危險夾縫、閘把尺寸、把橫管的把套。
(三)玩具。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65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6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四)電熱暖手器。在西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20家企業銷售的3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輸入功率和電流、結構。
(五)電熱毯。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25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機械強度、結構、輸入功率、非正常工作。
(六)室內加熱器。在西安、銅川、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9家企業銷售的43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
(七)家用清潔劑。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漢中、商洛、楊凌等地區流通及電商領域抽查了21家企業銷售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八)老視成鏡。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銷售的20批次產品。抽查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偏差。
(九)太陽鏡。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8家企業銷售的4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眼鏡架。在西安、咸陽、銅川、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銷售的38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一)地漏。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4家企業銷售的4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耐清潔劑性能。
(十二)紙面石膏板。在西安、寶雞、榆林、漢中、渭南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33家企業生產銷售的4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斷裂載荷。
(十三)防爆燈具。在西安、渭南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3家企業銷售的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四)防爆電器。在西安地區的生產領域抽查了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五)非醫用口罩。在西安、寶雞、銅川、渭南、安康、商洛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3家企業銷售的4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顆粒物過濾效率(非油性)、通氣阻力。
(十六)礦用傳感器。在西安地區的流通領域抽查了6家企業銷售的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七)錨桿。在咸陽、渭南、榆林、銅川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3家企業生產的2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八)鑿巖用錐體連接中空六角形釬桿。在西安地區的生產領域抽查了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硬度。
(十九)摩托車制動蹄組件和制動襯組件。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榆林、漢中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23家企業銷售的31批次產品。抽查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石棉含量、徑向壓潰壓力、摩擦性能。
(二十)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榆林、漢中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47家企業生產銷售的66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摩擦性能。
(二十一)制動軟管。在西安、寶雞、銅川、延安等地區生產及流通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2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拉伸強度、黏合強度、縮頸后內孔通過量、抗拉強度。
(二十二)非金屬密封板。在西安、寶雞、榆林、漢中等地區生產流通領域抽查了13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三)不銹鋼餐廚具。在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35家企業銷售的77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四)日用陶瓷餐飲具。在西安、寶雞、延安、安康、漢中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12家企業銷售的2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五)托輥。在寶雞、渭南、銅川、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6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六)坯布。在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0家企業生產的2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七)紗線。在西安、寶雞、咸陽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4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二十八)原生鎂錠。在榆林地的區生產領域抽查了21家企業生產的28批次產品。抽查發現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Al、Mn。
(二十九)兒童口罩。在西安、寶雞等地區流通領域抽查了5家企業銷售的9批次產品。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顆粒物過濾效率。
(三十)礦用錨索。在銅川、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7家企業生產的19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三十一)錨固劑。在咸陽、渭南、榆林等地區生產領域抽查了15家企業生產的16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三十二)采掘機械用截齒。在銅川地區的生產領域抽查了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地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并實施跟蹤抽查和重點監管。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省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
附件:1.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2.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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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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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第五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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