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經營權流轉,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規范”
3日對外發布的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針對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突出強調了“規范”,明確提出規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加強長時間大面積流轉土地風險監測預警。
“土地經營權流轉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糧食安全、社會穩定和發展等,必須規范有序。”中央財經大學不動產與自然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紅說,為保障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原則、方式、期限、程序、管理等有明確要求。
例如,土地經營權流轉必須依法、自愿、有償,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等。
宋志紅介紹,從以往流轉實踐看,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容易出現流轉行為不規范、受讓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或者拖欠流轉費等問題。農村土地承包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文件提出,加強長時間大面積流轉土地風險監測預警,是防范上述風險的重要舉措。
3日對外發布的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針對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突出強調了“規范”,明確提出規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加強長時間大面積流轉土地風險監測預警。
“土地經營權流轉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糧食安全、社會穩定和發展等,必須規范有序。”中央財經大學不動產與自然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紅說,為保障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原則、方式、期限、程序、管理等有明確要求。
例如,土地經營權流轉必須依法、自愿、有償,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等。
宋志紅介紹,從以往流轉實踐看,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容易出現流轉行為不規范、受讓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或者拖欠流轉費等問題。農村土地承包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文件提出,加強長時間大面積流轉土地風險監測預警,是防范上述風險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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