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
國務院總理李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兩次強調“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這一細節,傳遞出黨中央、國務院以改革破難題、以活力促發展的堅定決心,也為全年經濟工作定下了鮮明的奮進基調。
經營主體是經濟的細胞,活力是發展的引擎。我國擁有上億戶經營主體,涵蓋國企、民企、外企以及億萬個體工商戶。它們不僅是吸納就業的“蓄水池”,還是技術創新的“源頭活水”。當前,我國經濟回升向好基礎仍需鞏固,有效需求不足、預期偏弱等問題依然存在。越是這樣的時刻,越需要千方百計激發經營主體內生動力。正如報告所強調的“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讓國企敢干、民企敢闖、外企敢投,形成百舸爭流的生動局面。
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制度保障是基石。活力的釋放,離不開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報告強調“完善民營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政策”,從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有效保護合法權益。這無疑給廣大民營企業吃下了“定心丸”。特別是“下更大力氣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部署,直擊企業痛點,旨在解開束縛企業手腳的“繩索”,讓資金鏈轉起來、經營活起來。
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公平競爭是土壤。一個健康的市場生態,必然是各類經營主體在統一規則下優勝劣汰。報告提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出臺招商引資鼓勵和禁止事項清單,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這意味著,各地不能再靠拼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政策洼地”來吸引企業,而要轉向靠優化服務、提升效率的“改革高地”來留住企業。同時,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就是要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讓要素資源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讓每一個經營主體都能在陽光下平等競技。
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精準幫扶是溫度。經營主體不僅有大企業,更有億萬個體工商戶,它們被稱為經濟的“毛細血管”。報告提出“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個體工商戶發展”,體現了政策的精細與溫情。此外,推動平臺企業和平臺內經營者、勞動者共贏發展,也旨在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共贏的新生態。
在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的進程中,市場監管部門既是“穩定器”也是“助推器”。通過深化改革,持續優化準入退出機制,讓企業“生得下、長得大、活得好”;強化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壁壘,當好公平競爭的“守護者”;推進包容審慎監管與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以柔性執法傳遞法治溫度。既“管”出公平,又“服”出便利,為各類經營主體蓬勃發展保駕護航。當國企的改革動力、民企的創新活力、外企的扎根意愿被充分激發,當億萬個體工商戶的燈火匯聚成溫暖的人間煙火,我國經濟航船必將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國務院總理李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兩次強調“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這一細節,傳遞出黨中央、國務院以改革破難題、以活力促發展的堅定決心,也為全年經濟工作定下了鮮明的奮進基調。
經營主體是經濟的細胞,活力是發展的引擎。我國擁有上億戶經營主體,涵蓋國企、民企、外企以及億萬個體工商戶。它們不僅是吸納就業的“蓄水池”,還是技術創新的“源頭活水”。當前,我國經濟回升向好基礎仍需鞏固,有效需求不足、預期偏弱等問題依然存在。越是這樣的時刻,越需要千方百計激發經營主體內生動力。正如報告所強調的“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讓國企敢干、民企敢闖、外企敢投,形成百舸爭流的生動局面。
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制度保障是基石。活力的釋放,離不開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報告強調“完善民營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政策”,從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有效保護合法權益。這無疑給廣大民營企業吃下了“定心丸”。特別是“下更大力氣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部署,直擊企業痛點,旨在解開束縛企業手腳的“繩索”,讓資金鏈轉起來、經營活起來。
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公平競爭是土壤。一個健康的市場生態,必然是各類經營主體在統一規則下優勝劣汰。報告提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出臺招商引資鼓勵和禁止事項清單,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這意味著,各地不能再靠拼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政策洼地”來吸引企業,而要轉向靠優化服務、提升效率的“改革高地”來留住企業。同時,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就是要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讓要素資源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讓每一個經營主體都能在陽光下平等競技。
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精準幫扶是溫度。經營主體不僅有大企業,更有億萬個體工商戶,它們被稱為經濟的“毛細血管”。報告提出“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個體工商戶發展”,體現了政策的精細與溫情。此外,推動平臺企業和平臺內經營者、勞動者共贏發展,也旨在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共贏的新生態。
在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的進程中,市場監管部門既是“穩定器”也是“助推器”。通過深化改革,持續優化準入退出機制,讓企業“生得下、長得大、活得好”;強化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壁壘,當好公平競爭的“守護者”;推進包容審慎監管與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以柔性執法傳遞法治溫度。既“管”出公平,又“服”出便利,為各類經營主體蓬勃發展保駕護航。當國企的改革動力、民企的創新活力、外企的扎根意愿被充分激發,當億萬個體工商戶的燈火匯聚成溫暖的人間煙火,我國經濟航船必將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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